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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

唐* 湖南-永州 土地承包咨询 2020.12.08 20:00:25 359人阅读

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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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公民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的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该土地使用权争议,如协商不成,可由当地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您好,关于宅基地有争议期间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合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督宅基地规定和政策的执行是国土部门的法定职责,特别是相关的违法行为,政府是必须调查核实予以处理处罚。群众所谓的争议在政府哪里就是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政府可以启动审批程序重新审批,重新做出批准决定,当然违法行为也就同时处理了。政府有档案,村里有底账,所谓的证件根本就没有意义,是某些人用来糊弄一部分群众的。另外根据法律规定一块宅基地政府依法只能批准一个家庭,任何一个没有被批准的家庭非得说是自家的宅基地政府先认定是故意捣乱,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形成侵占事实就是违法占地,不要随便就说是争议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有两种土地所有权,即国有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部分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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