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专业解答质押与抵押主要区别在担保物、占管方式、效力及处置权。抵押物多为不动产,如房产,占管权不转移;而质押物为动产,如存款单或机械设备,占管权转移。抵押效力有限,需法院裁定处置;质押则债权人可直接处理,无需法院介入。
专业解答房地产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差异体现在标的物类型、权利特性、管理责任和权利设立上。前者以不动产权利为主,不转移实际占有,抵押人保管标的物;后者通常涉及流动资产或证券化权益,强调占有权转移,质权人负责保管。在同一标的物上,抵押可设定多个权利,而质押一旦设定便不可再重叠。
专业解答质权与抵押权在担保标的、成立要素、担保功能、实施工具和优先顺序等方面均有所区别。质权基于动产和权利的转移占有,抵押权则针对不动产和特定动产。质权成立需转移占有,抵押权则需登记。质权可留置标的物,抵押权则主要通过优先受偿实现担保。实施时,质权人可自行处置财产,抵押权人需通过法院拍卖等方式受偿。在同一标的物上,已登记的抵押权优于未登记的质权,而未登记的抵押权则遵循先设立者优先的原则。
专业解答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抵押物多为不动产或动产,不需转移占有;而质押物多为动产或有价值权利,必须转移占有。抵押协议达成即可执行,而质押需经许可并实际交付后生效。抵押由相关部门监管,而质押如股票、知识产权等需亲自办理出质手续。
律师解析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律师解析 二者区别有以下几点: 1、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2、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交付之日起生效。 3、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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