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澳门法律咨询 > 路氹城法律咨询 > 路氹城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是什么?

朱* 澳门-路氹城 抵押担保咨询 2020.12.06 15:30:26 489人阅读

抵押物质押物的区别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路氹城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路氹城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答如下, 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不论为不动产、动产或有价证券,也不论是否转移占有,该财产均称为抵押物。而质押物一般须为可让与的且法律不禁止流通的动产且为特定的动产,凡提供财产作担保的,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中国不分抵押权与质权。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可以是有形财产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

2020-12-06 15:31:2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有哪些

    专业解答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2024.09.13 1325阅读
  • 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

    专业解答质押与抵押主要区别在担保物、占管方式、效力及处置权。抵押物多为不动产,如房产,占管权不转移;而质押物为动产,如存款单或机械设备,占管权转移。抵押效力有限,需法院裁定处置;质押则债权人可直接处理,无需法院介入。

    2024.09.11 1596阅读
  • 房产抵押与质押有何区别

    专业解答房地产抵押与质押的主要差异体现在标的物类型、权利特性、管理责任和权利设立上。前者以不动产权利为主,不转移实际占有,抵押人保管标的物;后者通常涉及流动资产或证券化权益,强调占有权转移,质权人负责保管。在同一标的物上,抵押可设定多个权利,而质押一旦设定便不可再重叠。

    2024.08.29 1203阅读
  • 质押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专业解答质权与抵押权在担保标的、成立要素、担保功能、实施工具和优先顺序等方面均有所区别。质权基于动产和权利的转移占有,抵押权则针对不动产和特定动产。质权成立需转移占有,抵押权则需登记。质权可留置标的物,抵押权则主要通过优先受偿实现担保。实施时,质权人可自行处置财产,抵押权人需通过法院拍卖等方式受偿。在同一标的物上,已登记的抵押权优于未登记的质权,而未登记的抵押权则遵循先设立者优先的原则。

    2024.08.21 1358阅读
  • 抵押和质押区别

    专业解答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抵押物多为不动产或动产,不需转移占有;而质押物多为动产或有价值权利,必须转移占有。抵押协议达成即可执行,而质押需经许可并实际交付后生效。抵押由相关部门监管,而质押如股票、知识产权等需亲自办理出质手续。

    2024.08.13 2041阅读
  • 抵押和质押区别

    2025.02.24 1467阅读
  • 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的区别

    2025.02.22 1468阅读
  • 房产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律师解析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2025.02.22 901阅读
  • 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2025.02.19 1434阅读
  • 动产质权与动产抵押权有什么区别呢

    律师解析 二者区别有以下几点: 1、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必须移转占有。 2、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交付之日起生效。 3、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2025.02.19 1022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