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随州法律咨询 > 随州其他法律咨询 > 法院已经结案了,原告可以要求原告重审吗

法院已经结案了,原告可以要求原告重审吗

宋* 湖北-随州 其他咨询 2020.12.03 13:37:05 380人阅读

法院已经结案了,原告可以要求原告重审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随州律师 其他律师 随州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如果检察院发现有错误不受时间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2020-12-03 13:38:0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遗漏当事人,可以合并审理的你好,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在发回重审后享有的诉讼权利就应该与原一审时享有的权利一致,原审人民应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那么,法庭辩论结束前,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案件被发回重审后。发回重审是指二审对上诉案件审理后认为一审的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意见》规定、诉讼请求等情形。既然法律规定发回重审案件按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在案件受理后,被告可以提出反诉,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人民应当合并审理,将案件发回一审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南山一审认为,人格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权利。2010年8月4日至5日,《晶报》、《深圳晚报》等媒体以“不擅发言经理让员工学叫”、“一桩劳资纠纷案牵出一件荒唐事——经理让员工学叫”等为题,对涉案事件进行了报道,同时,A电子(深圳)有限公司22名员工也出具了《证明》,证明张某曾多次让员工学叫的事实。而A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对这一事实本身并未否认,只是认为张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因此,确认张某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侵犯三原告人格尊严权的行为,三原告的诉求于法有据,全部予以支持。A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昨天下午,市中级开庭审理了此案。该公司代理律师表示,一审判决认定“学叫”事实的重要证据是该公司22名离职员工的证言,这22人均与该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与公司具有利害关系,该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退一步说,即便经理要求员工学叫,也是经理的个人行为,是句玩笑话,与公司并无关联。三名员工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经理要求员工学叫一事,当时部门的20多名员工全都听见,可以作证。庭审后,该律师告诉记者,这家公司是台资企业,管理层与员工一直交流不多,因理念问题双方之间矛盾由来已久。三名员工均来自偏远农村,对于上台发言很不习惯,本来评上“品质之星”是件高兴的事,还领到了奖品,但没想到因为发言不满5分钟便被经理要求学叫。该事件发生后,这个部门的20多名员工都选择了辞职。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郭彪)阅读延伸:劳动纠纷/劳动争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