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实践中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以知道准许双方离婚的原则是“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在确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时《婚姻法》列举了四种法定情形。
专业解答关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六个月期限如何计算问题关于第二次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所需的时间,需从裁决结果宣判不允许离婚或者调解达成和谐协议之后的那段为期六个月的期间结束之后才可提出申请。而就第二次提交离婚诉状的具体时间而言,在被申请人收到法院在判决中判定不能离婚的裁定书后经过15天的时限,同时双方当事人均未行使上诉权的情形下,该裁决方正式生效;这之后还需要等待六个月的时期方可进行。
专业解答关于诉讼离婚的二次上诉与首次诉讼之间需间隔六个月方可提起之相关法律规范明确指出,第一种顺序为,对于已判定或经调解协商达成协议但并未准予离婚之案件,以及审理认定维持抚养关系之关联案件,如若无新的发展态势及合理缘由,原告于该期限之内再度发起诉讼,法院将依法不受理此类事件。而针对二次诉讼离婚的六个月时限,则自宣告不允许离婚的判决文书正式生效之日起,次日本日即开始进行计算。
专业解答离婚案件的一审审理时间没有固定标准,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双方的辩论焦点等因素。如果双方分歧不大,证据也比较充分,庭审可能在数小时内结束;但如果案件比较复杂,存在较多问题,庭审可能需要半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进行完毕。
专业解答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长短,其实没有固定的标准。主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比如有没有很多财产要分,孩子抚养权归谁有争议没。一般来说,如果案件简单,争议不大,几个小时可能就审完了;但要是复杂,比如要分很多财产,或者孩子抚养权有争议,可能得一天甚至开好几次庭才能解决。
专业解答一般来说,第一次离婚申请被驳回后,要等六个月才能再次提出。但要是出现了新情况或者新理由,比如严重的家庭暴力、赌博之类的,就可以不受这个限制。这时候,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会提高,但也不是绝对的,还是要根据很多因素来综合评估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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