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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缴纳过税后利润,再汇出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蒲** 河南-商丘 其他咨询 2020.12.01 05:07:36 360人阅读

我已经缴纳过税后利润,再汇出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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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因为征收对象不同,国内的企业称为
A、利息所得,外国投资者为
B,一般不会重复征税。A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征税的对象是A,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当分配利润给外国投资者时征税的对象为B,中国要征税,不是对你A公司征的税。外国公司或者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中国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收入也要征税(这个有很多的税收协定及税收减免政策。)相关法律依据、租金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转让财产所得、境外的所得。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所得:(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如果需要交的话,应该是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10%)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因为征收对象不同,国内的企业称为
A、利息所得,外国投资者为
B,一般不会重复征税。A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征税的对象是A,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当分配利润给外国投资者时征税的对象为B,中国要征税,不是对你A公司征的税。外国公司或者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中国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收入也要征税(这个有很多的税收协定及税收减免政策。)相关法律依据、租金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转让财产所得、境外的所得。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所得:(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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