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青岛法律咨询 > 青岛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ask****978 山东-青岛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1.14 20:04:33 360人阅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内容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青岛律师 行政类律师 青岛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诉讼;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裁判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能够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借口。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2020-11-14 20:11:3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