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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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答在离婚后,夫妻遇到拆迁安置问题是很复杂的。这需要考虑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以及离婚协议或判决中的财产分割。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是共同财产,但在离婚时没有分割,那么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就需要结合双方的投入和实际情况来考虑。如果离婚时房屋已经明确归属一方,那么另一方可能很难享受到补偿款的权益。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应该尽可能明确财产的归属,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专业解答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子女离婚时一般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毕竟房子的主人是父母。不过,要是在婚姻期间,父母说要把房子送给子女和他们的配偶,或者子女和他们的配偶对房子有很大投入让它更值钱了,那在离婚诉讼中,可能就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这套房子了。
专业解答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措施体系研究对于农村房屋在面临拆迁时的补偿安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货币补偿方法,即是采用专业的评估手段,针对被征收的房屋形成一个有理有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补偿费用来实施补偿行为;其次是产权调换策略,也就是将异地或者原址重新规划建设的新房与被拆除的旧房进行产权置换;最后是综合型补偿模式,这是由被拆迁方自主选择拆迁补偿方式,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又可以选择产权调换,甚至可以将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补偿。
专业解答关于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合法性探讨关于拆迁安置房是否能直接写子女姓名的问题,通常来说答案并非如此。拆迁安置房的协议条款具有不可随意更改的约束力,因为此种协议本身即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一旦双方签署协议,便需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待获得拆迁后的房产证之后,当事人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专业解答关于对拆迁安置房屋不满的解决方案若对于拆迁安置房满怀不满,您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决申请。若对该行政裁决结果依然感到不满,此时便可依据法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同时提交详细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资料作为支撑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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