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白银法律咨询 > 白银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刑事案件中怎样保护被害人的安全和隐私权?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刑事案件中怎样保护被害人的安全和隐私权?

张* 甘肃-白银 刑事诉讼咨询 2020.11.10 04:30:29 480人阅读

刑事案件中怎样保护被害人的安全和隐私权?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白银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白银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和隐私权的保护之间应保持动态的平衡。当公共利益必须以牺牲个人利益而得以实现时,应当严格将公共利益的实现限定在正当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司法权为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可以获取个人隐私,但司法权必须合法、合理行使,否则即为非法行为,构成侵权。同样,犯罪加害人的隐私权也应一体保护。笔者建议,我国法律应当对被害人隐私权保护作出相应规定。  
(一)设立总则性条款。为了体现对被害人人格尊严和隐私权的保护,有必要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侦查人员、公诉人员和审判人员应当保障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尊重其人格权,保护其隐私权。  
(二)设立侦查、阶段有关隐私权保护的程序性条款。在侦查时,无论是询问、证据保全、扣押、搜查等都应考虑被害人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尤其需要保障被害人住所、所持物品等的隐私权;在侦查机关设立专门的对性犯罪案件的侦查机构,或在每一个涉及性犯罪的专案组中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该项刑事案件侦查的专职人员必须接受有关被害人学和被害人援助的培训,在询问被害人时最好由女警察进行,因为女警察更懂得女性心理,从而更能理解被害人被害后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审查阶段亦同样适用。  此外,在证据保全、扣押、搜查等方面涉及被害人隐私的信息时,侦查人员、公诉人员应负保密义务,与案件无关的证据应及时发还被害人,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妥善保管。  
(三)完善审判阶段对被害人保护的措施。在审判阶段于公开的法庭上询问被害人时,有义务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必要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被害人因面对被告人作证或回忆被害经过而再度“受伤”。  
(四)妥善处理好司法与传媒、司法审判与监督的关系。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主动亲近媒体,接受监督固然值得称赞,但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司法审判与监督的关系,那么这样的监督就可能适得其反,损害司法的公正性。司法与传媒既要各就各位,同时又要互相沟通,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笔者建议,在加强新闻报道自由的同时,对我国刑事诉讼各阶段的新闻报道进行合理的限制。可通过相关立法,将传媒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合理化、法律化、制度化,明确界定传媒与司法机关的互动方式、范围与限度。  
(五)完善法律救济程序。法律的强制性和惩罚性是法律被人们遵守的必要前提。侵犯隐私权当然也应该接受法律的惩处,才能使隐私权得到切实的保护。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11-10 04:31:29 回复

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和隐私权的保护之间应保持动态的平衡。当公共利益必须以牺牲个人利益而得以实现时,应当严格将公共利益的实现限定在正当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司法权为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可以获取个人隐私,但司法权必须合法、合理行使,否则即为非法行为,构成侵权。同样,犯罪加害人的隐私权也应一体保护。笔者建议,我国法律应当对被害人隐私权保护作出相应规定。  
(一)设立总则性条款。为了体现对被害人人格尊严和隐私权的保护,有必要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侦查人员、公诉人员和审判人员应当保障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尊重其人格权,保护其隐私权。  
(二)设立侦查、阶段有关隐私权保护的程序性条款。在侦查时,无论是询问、证据保全、扣押、搜查等都应考虑被害人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尤其需要保障被害人住所、所持物品等的隐私权;在侦查机关设立专门的对性犯罪案件的侦查机构,或在每一个涉及性犯罪的专案组中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该项刑事案件侦查的专职人员必须接受有关被害人学和被害人援助的培训,在询问被害人时最好由女警察进行,因为女警察更懂得女性心理,从而更能理解被害人被害后的生理和心理状态。审查阶段亦同样适用。  此外,在证据保全、扣押、搜查等方面涉及被害人隐私的信息时,侦查人员、公诉人员应负保密义务,与案件无关的证据应及时发还被害人,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妥善保管。  
(三)完善审判阶段对被害人保护的措施。在审判阶段于公开的法庭上询问被害人时,有义务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必要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被害人因面对被告人作证或回忆被害经过而再度“受伤”。  
(四)妥善处理好司法与传媒、司法审判与监督的关系。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主动亲近媒体,接受监督固然值得称赞,但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好司法审判与监督的关系,那么这样的监督就可能适得其反,损害司法的公正性。司法与传媒既要各就各位,同时又要互相沟通,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笔者建议,在加强新闻报道自由的同时,对我国刑事诉讼各阶段的新闻报道进行合理的限制。可通过相关立法,将传媒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合理化、法律化、制度化,明确界定传媒与司法机关的互动方式、范围与限度。  
(五)完善法律救济程序。法律的强制性和惩罚性是法律被人们遵守的必要前提。侵犯隐私权当然也应该接受法律的惩处,才能使隐私权得到切实的保护。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检察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73262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3091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9616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6435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11790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