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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者鉴定伤者几天可以检查伤情?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之规定,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
一,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属于社保局下属的劳动能力鉴定,其主要针对的是要求提前退休和退职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二地方残疾人等级的鉴定,有户籍的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科室来进行鉴定。三,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有处置交通事故的,嗯部门指定具有资格的交通事故伤害鉴定机构,进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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