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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被人刷光了,他不还怎么办?

贾** 黑龙江-佳木斯 贷款纠纷咨询 2020.11.07 01:07:54 344人阅读

信用卡欠款被人刷光了,他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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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朋友信用卡借去不还他有用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提供。民间借贷如何确定管辖
1、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民事审判
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借款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还款期限将约定借款金额及其利息以货币形势交付给出借人,因此民间借贷纠纷中“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是借款人所在地。结合《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均有管辖权。这较以前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管辖作出了较大的改变。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图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2020-11-07 01:0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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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民事审判
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借款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还款期限将约定借款金额及其利息以货币形势交付给出借人,因此民间借贷纠纷中“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是借款人所在地。结合《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均有管辖权。这较以前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管辖作出了较大的改变。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图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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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民事审判
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借款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还款期限将约定借款金额及其利息以货币形势交付给出借人,因此民间借贷纠纷中“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是借款人所在地。结合《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均有管辖权。这较以前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管辖作出了较大的改变。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图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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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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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借款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还款期限将约定借款金额及其利息以货币形势交付给出借人,因此民间借贷纠纷中“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是借款人所在地。结合《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均有管辖权。这较以前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管辖作出了较大的改变。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律图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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