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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最近领导要我写交通肇事罪缓刑判决书,请问有知道怎么写的吗?

张** 广东-河源 刑事诉讼咨询 2016.11.08 10:43:40 4789人阅读

我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最近领导要我写交通肇事罪缓刑判决书,请问有知道怎么写的吗?给个范本看看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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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审判长: xxx事务所接受被告人X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现发表如下意见。 首先,我们谨代表本人及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不幸表示哀悼,对被害人家属表示慰问。
一、被告人XXX的犯罪情节一般,可酌情从轻处罚。 2015年7月13日18时46分许,被告人XXX驾驶轮式挖掘机,因挖掘机后有小车鸣笛,转头观察后方时不慎与被害人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因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一般。
二、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者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第三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被告人XXX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停车,并下车观察,发现撞到被害人后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亦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被告知已经有人报警后仍在现场等待警察,符合上述法律关于自首的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三、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一方的经济损失,并获得死者亲属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在投案自首后,在其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及时联系其雇主张圣辉,由张圣辉积极与死者亲属取得联系,并愿意积极赔偿对方损失以弥补自己的过失,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达成了《人身损害赔偿调解协议》,由被告人一方一次性支付给被害人亲属人民币伍拾捌万元整。事后,被告人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谅解书载明:“被告人XXX之违法行为系过失所致,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性轻,本着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死者亲属对被告人XXX的行为给予谅解,不再追究张圣辉及被告人XXX的一切责任,并希望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对犯罪嫌疑人XXX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第12条:“妥善处理附带民事赔偿与量刑的关系。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对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应当考虑适用非监禁刑。被告人认罪、悔罪、赔礼道歉、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3条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因此,被告人XXX具有司法上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四、被告人平时表现较好,本次犯罪是属于初犯,偶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9条:“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故被告人可酌情从宽处罚。 综上,被告人家里有年老的祖父母,且父母均为民工,收入极低,年幼的弟弟仍在上小学,家庭总体经济收入水平低。被告人XXX年轻,且承担着家里经济支柱的责任。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被告人上述法定或者酌定的减轻或从轻的情节,结合被告人系农民,根据《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二)关于对农民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问题中:“对农民被告人适用刑罚,既要严格遵循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又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犯罪主体的特殊性。……”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16条:“对于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其中具备条件的,应当依法适用缓刑或者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同时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加强教育、感化、帮教、挽救工作。”的规定,被告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条件,建议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给予缓刑,给被告人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谢谢! 此致 XXX人民法院。 以上是交通肇事罪缓刑判决书辩护词范本,你可做参考,如果有不懂的也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2016-11-08 10:47: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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