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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有什么特点?

谢** 四川-南充 投融资咨询 2020.10.29 06:23:01 446人阅读

债券投资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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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有什么特点债券投资的特点是:
(1)安全性高:由于债券发行时就约定了到期后偿还本金和利息,故其收益稳定、安全性高。特别是对于国债及有担保的公司债、企业债来说,几乎没有什么风险,是具有较高安全性的一种投资方式。
(2)收益稳定:投资于债券,投资者一方面可以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价差。
(3)流动性强:上市债券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当债券持有人急需资金时,可以在交易市场随时卖出,而且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债券的流动性将会不断加强。因此,债券作为投资工具,最适合想获取固定收益的投资人。

2020-10-29 06:25:0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简单的解释一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是通过专业的方法把客户闲散的资金通过定向私募的方式聚集起来,投资到未上市的具有高成长高回报的企业当中去,通过一系列的增值服务,促使企业快速成长,做大做强,和资本市场对接,主要通过资本市场退出使我们得到较高的收益。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并不是百分之多少来计算,是几倍或几十倍的收益来计算。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成立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如:原合同标的为法律所禁止的,本身无效,那么债权人就此债权的转让也无效,则债权转让合同也部分无效,就原合同无效部分,债权转让合同亦部分无效。
(二)、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债权转让合同的标的、金额、数额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等均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否则,则视为合同的变更,而非债的转让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成立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如:原合同标的为法律所禁止的,本身无效,那么债权人就此债权的转让也无效,则债权转让合同也部分无效,就原合同无效部分,债权转让合同亦部分无效。
(二)、债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债权转让合同的标的、金额、数额以及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等均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否则,则视为合同的变更,而非债的转让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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