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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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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三年4次,法官都不判决,该如何办

席** 四川-成都 离婚咨询 2020.10.28 17:27:42 441人阅读

起诉离婚,三年4次,法官都不判决,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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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达州万源市河口法庭庭长成功化解了一对夫妻3年内,丈夫曾4次向与妻子离婚案件。因夫妻二人对婚后共同财产没达成统一协议,在法庭上,小夫妻俩均以自杀胁迫判决。后经调解,夫妻俩最终离婚,对其共同财产作出合理分配。  男子3年内向申请4次离婚  2006年,万源男子王某与苟某相恋后,开始了同居生活。2008年3月,王某与前妻离婚,与苟某结为夫妇,婚后没生育儿女。2011年3月11日,王某再次向当地离婚,后经调解自愿撤诉;2012年4月20日,王某再次要求离婚,经劝解后撤诉;去年1月14日,王某第3次向离婚。审理后,判决不准离婚,王某认为,自己与苟某无法相处,离家独自居住;今年3月19日,王某向第4次离婚。  小夫妻以自杀威胁法官判决  经了解,夫妻二人的矛盾已不可调和,感情早已破裂。苟某同意离婚,离婚条件是,由丈夫提出离婚,财产属自己所有,且共同债务由王某承担。苟某扬言,若不能满足这个要求,仍判决离婚,她将在内自杀。  王某认为,应分割共同财产,若再次驳回他的离婚申请,他也将以自杀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  经调解,夫妻俩终达成一致意见,苟某给付王某房屋分割款5万元;王某不再享有房屋产权,苟某独自承担共同债务。

2020-10-28 17:29: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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