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哈尔滨法律咨询 > 哈尔滨离婚法律咨询 > 离婚后夫妻一方以情人名义分割的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夫妻一方以情人名义分割的财产,怎么分割

胡* 黑龙江-哈尔滨 离婚咨询 2020.10.28 17:09:26 339人阅读

离婚后夫妻一方以情人名义分割的财产,怎么分割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哈尔滨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方以情人名义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张某是一家民营公司的老板,2005年在一家酒吧认识了离异不久的女青年A,面对容貌姣好、比自己年轻20岁的A,张某魂不守舍,而陈也对出手阔绰的张某情有独钟,俩人很快建立了情人关系。2006年初A提出想和张某结婚买房。于是张某二话没说,瞒着妻子C先后从公司的财务账上和自己的存折上提取35万元打到A的个人存折上。然而,A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后不久,就以双方年龄相差太大为由,向张某提出分手。张某多次索要购房款,A的回答都是“钱是你送给我的,房子的产权证也是我的,凭什么要还给你”。就在张某人财两空、懊悔不已的时候,妻子C发现了自家存折上的10万元和公司帐面上的25万元都不翼而飞。在妻子的厉声下,焦头烂额的张某只得向妻子B了事情的真相。C提出坚决要和花心的丈夫离婚,张某一再忏悔,拒不同意。于是C打算到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将A名下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争议焦点:A名下的房产能否作为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产律师:C的打算在法律上并不可行。因为A名下的房产在A不认可归张某所有的情况下,是不可能作为张、吴俩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因此,C此时提起离婚诉讼只能解决俩人是否离婚的有关问题,而是不会解决A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的。C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先追回张某为A出资的35万元的购房款。在解决这一问题之后,再考虑是否离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为此,C应当首先和丈夫张某配合,取得张某为A出资的相应证据。然后,吴、张俩人作为共同原告将A告上法庭,请求判令A返还35万元的购房款。这样,是可以追回A拒不退还的35万元款项的。特别提示:由于房产证登记在A的名下,如果想确认房产归张某所有,难度非常大。但是由于张某掌握其提供给A35万元的资金的证据,因此,夫妻联手通过诉讼追回购房款是非常可能的。虽然诉讼中A会提出该款项属于张某赠与的主张,但由于张某出资的35万元属于张、吴俩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张在没和妻子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A,而A接受房款时打着结婚的由头是为了占有他人财产,属于欺诈行为,并非善意有偿取得,因此张某的赠与应属无效。故一般会判决A应将该35万元款项返还给张某夫妇,而不会支持A的主张。法律分析:夫妻双方之所以要求在离婚时对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主要是因为该房产实际上是由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购买,或者参与出资购买。除了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一般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外,如果登记的名义房产人对于离婚夫妻的出资状况并无异议,离婚夫妻享有的房产份额能得到确认,则夫妻双方当然可以对享有的房产份额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的房产人不承认离婚夫妻曾经出资,或者对其享有的房产份额不予认可,则夫妻双方必须首先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与登记的产权人之间的纠纷问题。出现这种情况又可区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情形是房产的权属纠纷问题。这种情形主要是在事实权属与登记权属不一致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来进行确权或析产,从而达到解决房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问题。比如家庭共同出资买房或者共同建房,但房产证登记在户主或其他家庭成员一人的名下的情形。另一类情形是债权债务纠纷问题。这种情形主要是在房屋权属已不可能归为夫妻所有的情况下,通过诉讼来追索购房款的问题。比如一方用夫妻的共同财产为情人出资买房的情形。解决这两类情形的问题,都需要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前共同联手,作为共同原告,并以登记的产权人为被告提讼。不论夫妻在下一步的离婚诉讼中如何剑拔弩张,在这前置的诉讼中都需要双方互相配合、互相印证。只有取得了这一前置诉讼的胜利,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才能有所扩大。否则,如果夫妻对房产的权益不能通过确权诉讼得到确认,或者不能索回所支付的购房款,则该房产或购房款自然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对于离婚夫妻而言,这正是登记在他人名下的房产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最大风险。

2020-10-28 17:10:26 回复

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资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时,应当如何处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未就上述财产的分割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对该类纠纷处理的思路和具体办法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可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但应当注意的是,适用该条规定的前提,是用于认缴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公司登记里,被记载在夫或妻中的一方名下,且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事实可作出认定,这种情况下可按照上述规定对这类财产的分割达成共识。而且,应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兼资合的公司,人民在在分割夫妻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时,应当避免股东间和谐稳定、相互信赖关系的破坏,选择更好的解决方案,且处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子女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能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专业解答未成年人因年龄限制无法独立管理财产,法定监护人需保护其权益。监护人不得擅自处置未成年人财产,除非有利于其利益。如家庭以共财购房登记子女名,离婚时该房产视为子女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分割对象。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确保未成年人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2024.08.27 1890阅读
  • 不履行夫妻义务,影响工资分割吗

    专业解答伴侣间的相互扶持是夫妻应尽的责任,一方失职可能影响婚姻关系,但不一定影响工资分配。夫妻关系受家事法或民法保障,工资分配则依据双方协议或法律。若因未尽配偶职责导致婚姻破裂,财产分配可能受影响。建议咨询法律专家了解具体法律规定。

    2024.07.13 1202阅读
  • 婚后加名的夫妻财产离婚时能够分割吗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婚后加名的夫妻财产离婚时能够分割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2.28 1114阅读
  • 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夫妻俩可以分割吗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夫妻俩可以分割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2024.02.26 1558阅读
  • 妻子买的车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妻子买的车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问题带来帮助。

    2024.02.21 2096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