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增比例过高,会影响公司账面上的业绩(主要是利润率),对公司长远发展不利;
2、由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 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会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倘若验资时无法通过,则需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影响增资扩股的进程,也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对公司的发展不利。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未分配利润可以直接转增实收资本。而且只要出具董事会决议,可直接至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无须通过验资程序。 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前提条件是企业应当将未分配利润先行分配给股东,自然人股东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企业。 未分配利润是投资者的收益,将未分配利润作为转增资本的行为实质上是投资收益分配的一种转变形式。自然人股东获得收益在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后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再投资企业,这样做,既符合《公司法》关于货币资金出资的规定,也符合投资收益分配的原则,还可以避免自然人股东偷逃个人所得税。 转增资本主要有资本公积转增、盈余公积转增、未分配利润转增三种方式,对于个税缴纳,主要有如下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给青岛地方税务局的)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第28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
⒈盈余公积是利润分配的结果,在会计期末,公司都要按照规定对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其中有一项就是按照规定计提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中有三项: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
⒉其中的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规定的,按照税后利润的10%计提(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公司的股东大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这两项可以用来弥补公司亏损、转增资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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