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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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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受贿罪与洗钱罪怎么区别界定?立案标准分别是怎样的?

刘** 江西-赣州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0.10.19 13:56:14 377人阅读

共同受贿罪与洗钱罪怎么区别界定?立案标准分别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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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就享受、消费赃款赃物的,不能以罪的共同犯罪来认定;而事后掩饰、隐瞒、转移赃款赃物的,以洗钱罪论。罪的立案标准为一般为5000元;洗钱罪的立案标准: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2020-10-19 13:5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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