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到异地诉讼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分三类材料:
第一类证据证明该有管辖权的,比如在对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地要提供对方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不在被告户籍地的的,要提供被告在此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管辖问题是立案要考虑的
第一个问题,双方居住地不稳定的情况下,实践中通常依据民诉法解释
第十二条的规定,来解决立案管辖的问题。
第二类是是必须提交的:即书三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三份
第三类:是可以在立案时提交,也可以在开庭时提交的材料,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感情不和的证据,财产类证据,以及争取抚养权等证据。这些证据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通常来说,已经有的材料应在备案时提交。
最后,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那在立案时可以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异地法院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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