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徐州法律咨询 > 徐州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可是对方的爸爸在县公安局里办事,利用职权把我侄子带到公安局给关了起来,请问我们家能告他吗?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可是对方的爸爸在县公安局里办事,利用职权把我侄子带到公安局给关了起来,请问我们家能告他吗?

杨* 江苏-徐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6.10.20 19:00:15 4818人阅读

前段时间我侄子跟别人打架了,本来也没什么事情两个在校生打起来能有多厉害,可是对方的爸爸在县公安局里办事,利用职权把我侄子带到公安局给关了起来,请问我们家能告他吗,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是那些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徐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我国刑法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是同样的量刑,依据主观恶性不同应当受到不同惩罚的理论以及罪刑相适应原则,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应当和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相同,刑法犯罪构成的理论认为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这在刑法理论界已经没有什么争议,依照逻辑推理,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也应当是过失。

2016-10-20 19:03:15 回复
咨询我

由于1997年修订刑法时分则条文中没有明确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引起理论界的不同看法,概括起来有“过失说”、“故意说”、“过失、间接故意并存说”或者“间接故意、过失说”三种观点。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犯罪的动机这几种因素。其中,行为人的罪过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乃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和应对犯罪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

2016-10-20 19:18:15 回复
咨询我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判断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还是过失,应当以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行为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为标准,而不是以行为人对行为本身的心理态度为标准。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例如交通肇事罪,行为人对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身是明知的、故意的,但是对于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行为造成的结果却是过失的,因此我国刑法在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理论上,认定其主观方面是过失。在滥用职权罪中,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也是故意的,但是对于重大损失的发生,却是其不希望看到的,其对于结果的发生也是过失,和交通肇事罪相比滥用职权罪也应当是过失犯罪。

2016-10-20 19:09:15 回复

您好,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您的侄子可能属于情节严重范围。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有不了解的,请电话咨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