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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

张** 陕西-咸阳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0.15 13:27:59 3497人阅读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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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根据自己的职权采取的强制手段用来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   在实际的行动中,行政强制措施的手段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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