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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丈夫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但是在丈夫的工

130****3666 江苏-常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15 06:12:47 373人阅读

婚前丈夫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但是在丈夫的工资卡上还的,房产证上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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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男方,婚后还贷形成的收益可以分割。

2020-10-15 12:5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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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5940条

婚后增值和共同还贷部分可以分割。

2020-10-15 11:5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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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割

2020-10-15 10:39:20 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2000)法民字4号《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害厂愤断莅登缝券俯猾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该房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买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是丈夫去世后,针对丈夫的遗产有没有进行单独分割、保留。如果你能证明该房产是自己的份额购买的,那么就是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的话,夫妻共同财产中丈夫的遗产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解答如下, 婚内一方为情人购置的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可以这样理解:首先,夫妻婚内任何一方的上述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以此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给谁),均属于上述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个问题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生活或经营所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实践中,除了前述两种情形之外,对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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