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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的司法解释包括哪些

蒋* 黑龙江-大兴安岭 刑事自诉咨询 2020.10.13 20:23:43 346人阅读

遗弃罪的司法解释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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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弃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遗弃罪最新司法解释是: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生活为止;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法律不负有扶养义务的远亲属拒绝扶养的,不应认为是遗弃行为。但是,按照立法精神和道德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应认为负有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上不负有抚养义务的人抚养成人的人,对抚养人应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长期生活中互相形成的道义上的抚养关系,如老保姆不计较待遇,多年帮助雇主抚育子女、操持家务等,雇用一方言明养其晚年,对于这种赡养扶助关系,应予确认和保护。
法律对遗弃罪如何规定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相关条例规定如下:
1、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相关法律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七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遗弃罪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没有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收养法》
第三十一条
第二款、第三款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从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遗弃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5、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生活为止;
6、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7、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8、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2020-10-13 20:25:4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遗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将需要扶养的人移至危险场所。
2、将需要扶养的人从一种危险场所移至另一种更为危险的场所。
3、将需要扶养的人遗留在危险场所。
4、离开需要扶养的人,如行为人离家出走,使应当受其扶养的人得不到扶养。
5、阻碍需要扶养的人接近扶养人。
6、不提供扶助,如不提供经历供给、不给予必要照料。
《刑法》第261条关于遗弃罪的相关规定,被遗弃的对象是指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生活能力的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弃罪的证据有哪些 需要搜集的证据如下: 1、遗弃者有义务、能力对被遗弃者进行抚养; 2、遗弃者在多长的时间内没有尽任何的抚养义务; 3、造成的后果。 收集自诉遗弃罪的证据的方向主要就是遗弃者有义务且有能力抚养,但是却没有抚养,要注意表明未尽抚养的时间,同时说明因为没有尽到抚养义务造成的后果等等。 遗弃罪立案标准 1、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公民对哪些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是由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了的。扶养义务是基于抚养与被抚养、扶养与被扶养以及赡养与被赡养这三种家庭成员之间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 2、行为人能够负担却拒绝扶养,能够负担,是指有的经济能力,并有能够满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标准(当时、当地的标准)外有多余的情况。行为人是否有能力负担,这就需要司法机关结合其收入、开支情况具体加以认定,这里所谓扶养,如前所述,应从广义上理解,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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