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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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怎样解释强迫交易怎样解释强迫交易罪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强迫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接受其服务,从而使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
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您好,针对您的强迫交易罪名词解释问题解答如下,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根据《刑法》与《刑法修正案
(八)》,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
一、情节严重的行为: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 收购 公司、企业的 股份 、 债券 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对于强迫交易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强迫交易罪处罚标准:《刑法》第226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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