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专属管辖范围:
1、国内专属管辖范围: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讼,由港口作业地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2、涉外专属管辖范围: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专属管辖范围:
1、国内专属管辖范围: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讼,由港口作业地管辖。
(3)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是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2、涉外专属管辖范围: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并无直接关联,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2005年1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均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
物权法在诉讼案件的使用较为普遍,下面为你介绍物权法相关的一些规定内容,比如最新物权法全文内容是什么,物权法关于房产所有权的规定有哪些,以及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会涉及到刑事管辖权的内容,那么究竟什么是刑事管辖权呢,刑事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法院管辖权最新规定有些什么,公安机关刑事管辖权包括,以及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内容有哪些?
近年来有关临时工带执法的新闻屡见不鲜,那么机关单位“临时工”真的有执法权吗,更多关于临时工的相关知识,尽在律图,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当事人打官司的时候,一旦要聘请律师,那么涉及到的律师费是非常高的,因此很多人在没有钱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就会考虑去申请法律援助,说到法律援助,大家知道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吗?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给大家了解。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