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内涵不同。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扣押、关押或者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不同。犯罪的性质是由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所决定的。敲诈勒索罪侵犯的是以公私财产所有权为主的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身体自由权。而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这就涉及到刑法上的牵连犯。牵连犯,是指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对于如何区分敲诈勒索与非法拘禁人身自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扣押、关押或其他手段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敲诈勒索罪,是指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对被害人使用要挟或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与非法拘禁罪在组成要件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他们都侵犯了人身自由;在客观方面大多会表现为挟持或是恐吓;其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均表现为故意。
由于敲诈勒索罪中以威胁或要挟的方式强索他人财物和非法拘禁罪中以拘押、禁闭等强制方法限制人身自由,两者都可能有以暴力等形式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所以我们在实践中容易将二者混为一谈,但我们也可以从中找到不同点:敲诈勒索而限制人身自由的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而非法拘禁的目的显然不能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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