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从大学毕业后进入了一家餐厅工作,她和餐厅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这天她在后厨工作的时候,手指不小心被菜刀割伤了。请问试用期上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内受伤当然是算工伤。试用期受了伤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但不能因为还在试用期就断定一定不能认定工伤,虽然目前还并不算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试用期与公司也必须签订劳动协议的,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是只要是在公司工作,就产生了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工伤,公司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进行赔偿。
如果要证明是工伤,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那么就必须到相关的工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
律师解析 试用期职工受伤算工伤。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其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该法第17条还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这就是说,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就是单位的职工,在试用期内,除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解除等方面和试用期满后的有关规定有所差异外,其他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同样享受工伤待遇。
律师解析 试用期受伤算工伤。 虽然在试用期,但是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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