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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证的书面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黄* 黑龙江-鸡西 公证咨询 2020.10.08 09:16:07 341人阅读

未公证的书面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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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协议内容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公民)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2020-10-08 09:17:07 回复

对于夫妻书面协议未公证,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你们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产权约定是有效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孙女士,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婚姻法》规定解答、部分共同所有。但是这个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有法律效力吗:我和丈夫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对于一份协议来讲:这套房子产权是我的,如果两人离婚这套房子归我,贷款由他还。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是否经过公证并不是该协议的生效条件,双方写有一个书面协议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和该客户之间虽然未订立租赁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但因未采用书面形式,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你的叙述,你们在2008年5月对租赁费和赔偿事宜的协商达成一致。而且,租赁物已灭失,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认定为承租人已解除合同,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应视为在2008年5月已终止。所以你有权向该客户主张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的设备租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你和该客户之间虽然未订立租赁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但因未采用书面形式,应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根据你的叙述,你们在2008年5月对租赁费和赔偿事宜的协商达成一致。而且,租赁物已灭失,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认定为承租人已解除合同,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应视为在2008年5月已终止。所以你有权向该客户主张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的设备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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