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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一、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并不会主动去强制执行。3。而是驳回申请。
1、时间的起算,从生效的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开始,审查后才会启动的。三、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在二年提出,超过期限的,不再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必须由依权利人申请,必须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在2年内出现执行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则施用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计算执行期间、如果是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4、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则应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2020-10-07 16:41: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