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欠债人把财产转移到国外如何追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生效后至申请执行前,债权人可以向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人民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裁定,保全裁定应当立即执行。债权人可向有执行管辖权的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对于这种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是无需由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因为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存在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但是,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后须及时向提出执行申请,因为采取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没有申请执行的,是要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的。
1.国际债务又称外债,是在任何特定的时间,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已拨付尚未清偿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包括需要偿还的本金及需支付的利息。
2.国外的债务译为国际商帐追收或“海外商帐追收”,国际商帐追收不能单纯理解为讨债。国际商帐追收是指通过与海外商帐追收组织、律所、侦探公司等机构联系及合作合法的进行商帐追收服务,降低企业风险率和坏账率,防范和规避企业由于使用赊销方式带来的信用风险。
3.商账追收行业是信用行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领域。当前企业面临严峻的商账难收问题,特别是我国加入以后,商账问题愈加突出,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当初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两次取缔商账追收业务活动,是因为当时从事此项业务的一些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行业的规则办事,因而屡屡出现严重违法和刑事犯罪行为,当今中国能从事此项业务只能是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等法律机构或个人。
4.国家商务部研究院最新数据显示,中国企业被拖欠的海外债务保守估计已超过1000亿美元,且今年新增的海外拖欠额也已大大超过150亿美元,且正在加速增长。
5.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逾期应收帐款和司法程序的繁琐以及对商业关系的“摧毁”作用,也导致商帐催收市场存在并呈膨胀之势。
6.开发商帐催收业,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体现了“三个代表”的要求。现代商帐催收作为债务信息的传递者和中间人,能够协调商业矛盾,减小交易成本。管理严明、运作规范的现代商帐催收业不仅不会破坏社会秩序,而且是现代商业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润滑剂。
您好,关于能怎么追讨国际债务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谢卫民仲裁员介绍,我国现行的政策法律不允许成立讨债公司来追讨债务,不允许第三者参与追收账款业务。对于讨债公司,国家没有批准,工商部门不予以注册,而且如果讨债的手段出格了,公安部门也会介入进来。
面对逾期的应收账款,企业一般可通过四种方法来应对:一是通过打电话、发传真等,依靠双方的诚信协商解决;二是委托信用管理公司或当地律师行来做;三是通过仲裁,依靠专家裁定,形成具有制约力的裁定;四是通过诉讼。这几种办法各有优劣,但具体操作起来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意味。企业自己追讨难度很大。一般只有通过打电话、发传真来进行,接收与回复等很难有保证。法律途径,虽然具有很强的执行效力,但由于时间比较长,成本比较大,加上各国法律制度上的巨大差异,需要国际间的司法协作,执行起来难度很大。
仲裁是一条比较稳妥的追讨途径。由于我国加入了《纽约公约》,1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是公约的会员,我国的仲裁裁决可以在成员国之间执行,相对而言,实现的效率比较高。现在每年通过仲裁委员会来办理的案件有三四百件,最大涉及金额多达几亿元。仲裁是一次性终结,可在国内仲裁,然后由国外执行。比如深圳就有国际仲裁分支机构,国内企业的纠纷可在深圳仲裁,然后由仲裁机构申请对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执行,且不会有复议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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