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29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案件申请费,证人,监定人等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误工补贴等。以下是说打官司赢了诉讼费谁出,请参考。
对于官司赢了诉讼费怎么退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离婚,人民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确定。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