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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

廖** 福建-三明 债务纠纷咨询 2020.10.06 13:36:36 370人阅读

债权人死亡,其妻子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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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死亡,其妻子能否要求债务人还款
债权人妻子可要求债务人还钱。
按照《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也是遗产的一种,可以由债权人的继承人依法继承的。
同时,《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且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由此可知,债权人意外死亡的,其妻子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若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相应的欠款。

2020-10-06 13:37: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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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还涉及了继承法律关系,夫妻共同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没有问题,但是对方死亡先发生继承法律关系。举一个例子,你们的共同财产是100万元,则其中50万元是你的,另外50万元作为妻子的遗产应由其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她的财产由这几个人分,若因为老弱病残影响生活,还应该予以适当的照顾。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是需要被继承的。以上是从法律角度分析,实践中没有因为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到,父母一般很少参与分配,子女也是跟随存活的一方生存,几乎所有的财产都是存活一方所有。若房子全部归你所有当然可以由你处分,如果其他继承人参与分配,你想得到房子,需要支付其他继承人继承份额对应的金钱。若有问题不明白,请追问!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债务人吗
债权也是一种财产,是可以转让或者继承的,如果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其合法的财产,还可以继承其债权债务。所以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债务人。
虽然债务人给继承《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所以债权人去世后,其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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