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从抵扣凭证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1、《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3、留抵的进项税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
专业解答货运代理人行业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表明,他们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为商务辅助的经纪代理服务,货运代理人实质上是受货主、船舶所有者等委托,负责货物运输、装卸、仓储及港口相关手续,以受托方身份操作,体现了物流中介的专业角色。
专业解答职工福利费不能抵扣商品或服务进项税额,仅生产制造、加工等领域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若误将职工福利费纳入抵扣,需按规定转出已抵扣的税额。企业在认证当月应将税额从“应交增值税”转入“进项税转出”。
专业解答自2009年1月1日起,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或自制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方式抵扣。
专业解答若未在开票后180天内申报进项税,将视为放弃此权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到2010年1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票等,需在开票日起到税务机构验证。验证成功后,次月申报期内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抵扣申请。
专业解答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期限为开具之日起的360个自然日。纳税人需在此期间内完成认证或确认处理,并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抵扣申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此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应严格遵守,确保合规操作。
律师解析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律师解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交增值税应该是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的差额。 2、如果销售货物发生的运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1%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律师解析 不能抵扣进项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律师解析 分情况,符合下列客观原因过期的进项税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这里纳税人可以简单掌握一个原理,就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主要是看你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干什么用,如果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则进项税额可抵扣,否则就不能抵扣。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