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您好,针对您的垄断形式的法律壁垒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进入壁垒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
1、法律壁垒:公共特许权,政府许可证,专利制度
2、规模经济:自然垄断,有两家浪费,一家最合适
3、其他壁垒:资源壁垒,成本壁垒,生产工艺优势进入壁垒(Brrierstoetry)是影响市场结构的重要因素,是指产业内既存企业对于潜在进入企业和刚刚进入这个产业的新企业所具有的某种优势的程度。换言之,是指潜在进入企业和新企业若与既存企业竞争可能遇到的种种不利因素。进入壁垒具有保护产业内已有企业的作用,也是潜在进入者成为现实进入者时必须首先克服的困难。其他方面原因:1客户忠诚度2资本金投入3转换成本4必要资本量及埋没费用5产品差别6绝对费用7政策法律8既存企业的战略性阻止行为等等。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从当前经济生活的实际状况来看,垄断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行政垄断,即政府职能部门利用权力搞地区封锁或强制交易,让消费者买其指定的商品,这是目前最受争议的垄断。 二是行业垄断,即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的强制交易或限制竞争行为,这种垄断在铁路、邮政、水电、电信、航空和金融等服务性领域广泛存在。 三是经济性垄断,指自由竞争企业出现的垄断行为,此类垄断在一些竞争性的产业中比如彩电等领域也开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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