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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王* 广东-揭阳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0.05 18:19:54 428人阅读

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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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是否需要承担违约金
明确,除接受培训服务和约定了保密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020-10-05 18:20:54 回复


一、劳动者违约要赔偿单位哪些损失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部1995年5月10日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系执行法定义务,加之劳动者经培训后通过劳动已为单位创造了一定价值,因此,培训费用的赔偿应当依据培训费的总额及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时间来合理确定数额。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总额的70%。
二、怎么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的,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采取的补救措施。违约责任也不是一定不变的,合同各方在违约以后,可以再行约定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常用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
2、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上述违约责任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几种方式同时适用,但宗旨是以合同目的达到为准,而且需经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实际操作以便捷、有效为宜。

您好,关于如何承担对消费者的违约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有:
(1)继续履行。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按合同继续履行,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未按照邮购方式中预收款方式的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约定提供。但继续履行的合同以仍可以履行为前提,如合同实际上已不可能履行,消费者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2)采取补救措施。在经营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采取补救措施。如数量不足时,要求补足数量;质量不符合时,要求修理、重做、更换。
(3)赔偿损失。消费者因经营者的违约行为遭受财产损失的,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造成的损失。”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
(4)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经营者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5)定金。定金是一种合同方式,但在一方违约情况下,也具有违约责任的性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经营者收受消费者定金的情况下,如经营者不履行合同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双倍返还定金。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时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的涉及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则和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劳动管理,把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具体化,以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只是许多规章制度中的一类。具体包括:
(1)用人单位内部劳动管理的规章制度,这种规章制度主要是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并对劳动者违反管理时应承担的责任及发生纠纷时的处理作出相应的规定。
(2)操作规程和职工守则的规章制度,这种规章制度主要调整用人单位的人与物之间的关系,以保证生产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避免发生事故,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特别是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冲突,否则无效。用人单位如果依据这种无效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劳动行政部门就应当依照规定,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行政处罚:

一,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或法人作出的正式谴责和训诫责令改正是国家责成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或法人改正其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这两种处罚均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也适用于用人单位直接

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依法以其财产补偿受害。人损失的责任。赔偿的幅度原则上应为受害人所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这里规定的赔偿责任,既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劳动者所受的损害作出,也可以根据劳动者的申请,由人民依法进行审理后作出。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也要根据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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