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两处宅基地,一处已征收,另一处也要征收,政府说不享受补偿
征用宅基地的补偿费归集体。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征用宅基地的补偿费,应当归集体所有;宅基地上有附着物的,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个人。至于宅基地被征用后,宅基地使用者符合申请宅基地要求的,可以按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20-10-05 08:40:5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