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照片属于书证,属于证据的种类之一。书证、物证 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1、书证、物证 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
2、证人证言 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
3、当事人的陈述 是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
4、视听资料 是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
5、鉴定意见 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
6、现场笔录 是书证的一种,是指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是指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
8、电子数据指的是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等;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例如录像、录音资料等等。
您好,针对您的现场照片属于哪类证据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中现场的照片是属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类的证据,但需要经的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你好,经过对问题照片著作权登记有何标准的讨论,我的回答如下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创作作品的公民即是作者;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即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被视为作者。通常情况下,作者即为著作权人,另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的方式取得著作权,甚至在特定的情况下,国家也可以作为著作权人的权利主体。
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如人物照片、风景照片、艺术摄影等;数码照片则是数字化的摄影作品,以数字代码形式存储于存储卡、硬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中。
作品的创作存在有多种形式,如个人创作、演绎、合作、职务创作、委托创作等等。然而,在实践中,确定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著作权一切维权工作的前提。因此,在创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保存底稿,并做相应的记录,结合其他合理性因素,这样在审判中才能更加快速地被认定为著作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此外,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人身损害是严重的侵权行为,相关的法律知识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例如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有哪些,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怎么解读的呢?以及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现在网络越来越发达,发布传播谣言的途径越来越多,影响也不可估计,发布传播谣言百科栏目,为你介绍发布传播谣言有关法律,快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构造和谐网络环境添砖加瓦,律图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百科栏目,将为你介绍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相关知识,比如实名认证、施行时间等内容,快来了解一下吧!
赔偿协议书是处理纠纷时,经常会使用的应用文本之一,那么究竟赔偿协议书范本是什么,赔偿协议书范本的使用范围又是什么,更多赔偿协议书范本相关内容,尽在律图,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1世纪互联网持续高速发展,大家手里随时拿着手机,网络时刻都在影响我们生活。与此同时,网络暴力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究竟网络暴力是什么,是如何界定的,更多关于网络暴力的相关内容尽在律图。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