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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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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补偿金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董** 山西-晋中 财产分割咨询 2020.10.03 22:37:00 317人阅读

辞职补偿金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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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18条中提到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就是这里提到的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生活补助费;二是医疗补助费。
经济补偿金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依附关系,是补偿给特定人的,主要是对特定人今后事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补偿性质,应属夫妻一方特有财产。

2020-10-03 22:3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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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与妻子于2000年结婚。2003年底,因我所在的单位要减员增效,单位动员我辞职。考虑到我本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主动提出辞职,单位因此发给我5万元的补偿金。2004年6月,因感情不和,我与妻子决定离婚。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妻子要求分得我辞职补偿金的一半,我拒绝了她的要求。我认为辞职补偿是我失去工作的代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辞职补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读者  读者: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首先,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其次,辞职补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辞职补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关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  同时,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显然仅明确列举了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两项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属个人财产,但同时也规定了所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均属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辞职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解答如下,辞职补偿金是夫妻个人特有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活补助费二是医疗补助费。它是针对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如果劳动者不与原单位签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不可能得到补偿金的,所以补偿金的取得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特定的依附关系。所以是属于夫妻个人人参属性的财产性质。我与妻子于结婚。底,因我所在的单位要减员增效,单位动员我辞职。考虑到我本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主动提出辞职,单位因此发给我5万元的补偿金。6月,因感情不和,我与妻子决定离婚。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妻子要求分得我辞职补偿金的一半,我拒绝了她的要求。我认为辞职补偿是我失去工作的代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辞职补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首先,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它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多年与之建立忠诚、稳定劳动关系的奖励,另一方面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谋生、减少生存风险的一种经济扶助。其次,辞职补偿金是劳动者以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期待收入为代价换来的。因此,辞职补偿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它与劳动者的个人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是对个人生存权、劳动权受到严重影响时的补助,与婚姻关系没有明显内在的必然联系。同时,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显然仅明确列举了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两项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属个人财产,但同时也规定了所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均属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辞职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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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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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专业解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婚后买的房子、车子等共同购置的资产,除非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否则也视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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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专业解答在婚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可以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其中,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例如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等,除非有特殊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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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负债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财产和负债都包括婚姻期间双方的收入和债务。其中,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经营收益和知识产权收益等;共同负债则源于保障共同生活、经营需求或双方共同意愿所承担的债务。总之,财产共享,债务共担,这体现了婚姻中的经济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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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样界定规定

    专业解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应共同管理和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还侵害了夫妻中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类行为包括隐蔽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方式,旨在减少家庭资产。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大额资金转账给他人或低价出售共有贵重物品,这些行为都严重侵犯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也破坏了夫妻财产关系的公平性。

    2024.10.03 20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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