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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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配偶又回来了,可能会申请撤销其失踪或死亡的宣告,
财产关系应当恢复原状,但人身关系不自动恢复。
就是说,继承所得的财产,要返还原物或者作出适当补偿。但是一旦已经进行离婚诉讼并得到离婚判决,
或者经宣告其死亡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不可自动恢复。
如果已经再婚,现在的婚姻关系不受其失踪或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影响。
当然,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应宣告失踪或死亡而被解除,被宣告的当事人回来后仍然要承担对子女的责任,
但是若然子女已经被收养,不得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配偶失踪宣告死亡能不能结婚,法律依据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配偶失踪宣告死亡后,可以结婚。 法院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消灭。 注意,如果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 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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