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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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得分情况讨论: 如果在去世之前,丈夫的父母已经亡故了,那么财产由丈夫继承,现今丈夫也亡故了,那么妻子和子女均有权继承这些遗产; 如果丈夫亡故时,丈夫的父母还健在,那么,丈夫亡故后,两人的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已然终结,妻子仅能继承部分属于丈夫的财产,妻子对于丈夫父母的财产不享有法律上的当然的继承权,丈夫父母的财产通常由丈夫的兄弟或者丈夫的子女继承。 当然,在我国民间一些家庭中,丈夫死后,妻子不改嫁,仍居丈夫家,丈夫父母通常也将财产交予妻子及其子女继承,这种行为也具有法律效力,为法律认可。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不是这间房子要分给这个继母一半呢父亲在早几年过世了(母亲也在更早前都去世了)其实我老公还是不想无端端让外人侵占自己父母的财产,我要办理房产证的姓名的继承,如果有,因父亲不在,忘记说了,现在继母自从父亲死后就无一起生活了,她们是分得多少呢,但一查户口,到临终也都一直照顾父亲,她在别处生活,直到现在,至今没有生活在一起已有6-7年了,父亲以前在单位买下的一套房子要征地拆迁,继母也和父亲一起住了7到8年,当时父亲没明确给子女说明和继母结了婚,父亲过世前几年和一个阿姨结婚了,成为了我和妹妹的继母,现在这房子征地拆迁的事越来越紧了,只是口头说了几句这房子是留给我的,他爸爸没有在财产上做过公证,过世前也没有书面立下遗嘱,因为还有另外两间房子的,我和妹妹也不可能跟这个继母再相处下去了,但压根我和妹妹不太认可这个继母,继母还有一个女儿的,我妹妹答应放弃这间房子的继承权,原来父亲早已和继母结了婚的,现在这样,所以想你们给我一个尽快的答复,现在就只有继母了,继母和她女儿有没有权利分得这间房子的继承权呢
法律问题:母亲去世后,.父亲与另一人再婚,对方又一子一女,并且也将户口迁入。请问对方与其子女能否能继承爸爸再婚前的财产你母亲去世后,如果没有析产,那财产中有一半是你母亲遗产,这一半先由你母亲的继承人继承,另一半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再婚后和继子女(十八岁以下或非主观而不能自已生活的成年人)形成抚养关系,则后母和她的孩子是可以继承的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相互继承。就看,你爸和其继子女有无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进入首页拨打律图网电话,进行在线律师咨询。相关知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遗产继承的份额: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5)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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