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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在校外受到伤害,谁是承担责任

郝** 辽宁-辽阳 其他咨询 2020.10.02 11:42:52 332人阅读

初中生在校外受到伤害,谁是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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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王某与秦某就读于巧家县药山镇中学初中二年级,系同班同学。2010年9月26日,二人在回学校的路上发生争吵并扭打,王某被秦某用装有硬物的书包砸伤头部。王某随即被同学送到当地卫生院治疗,经检查,王某眉弓骨折。住院治疗十五天,用去医疗费4182元。王某出院后,将秦某的监护人及学校告到,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32860元。审理中,王某和秦某的监护人均认为王某是在上学的路上受伤的,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学校则认为王某和秦某是在从家里到学校的路上发生扭打,秦某致伤王某,二人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学校控制的范围内,学校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王某的伤是秦某的行为所致,应由王某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经主持调解,由于意见悬殊太大,调解未达成协议。巧家县人民经审理认为,王某与秦某发生争吵并致相互扭打,双方对纠纷的引起均有过错;扭打中,秦某砸伤王某的行为是错误的,其应对其行为给王某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由于秦某系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赔偿能力,应由其监护人进行赔偿;由于王某对纠纷的引起也有过错,应相应减轻秦某监护人的赔偿责任;王某与秦某的纠纷是发生在学校校园范围外,学校对其二人的行为不具有预见性和控制性,因此学校对王某的损害后果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决由被告秦某的监护人对王某的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合计26288元;驳回王某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判决宣判后,三方均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秦某的监护人主动向王某履行了26288元的给付义务。许德兴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020-10-02 11:44:5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生校期间受伤的,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要依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关于校园安全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咨询。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2002年教育部第12号令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如果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对造成损害存在过错,例如学生自身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根据行为的过错程度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结合您的情况,学生是在课间活动时间因为双杠自身质量问题而导致伤害结果发生的,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学生本身存在过错,就应该由学校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项目。作为学生家长,应该首先和学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讼,确定各方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联系我,我将竭力解答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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