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8年合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报销流程,合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我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一)已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因习惯性流产、孕妇或胎儿体质等原因不适宜生产、意外事故等导致流产、引产的;
(二)已经采取长效永久避孕节育措施而发生意外怀孕进行流产、引产的。
合肥本地生育津贴领取
生育女职工于生育出院结账后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持《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法定的生育津贴。
合肥异地生育津贴领取
异地生育的女职工,在生育后4个月内办理结算申报,递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下个月起始发放。申报受理下个月30日后的任意一个工作日,凭《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银行领取。
合肥独生子女生育津贴领取
按期申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发1月津贴 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请于生育后4个月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的生育保险经办窗口申报,将增发一个月的生育津贴。逾期申报者不再享受该政策。
1、女职工产后,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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