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明确构成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特征要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商铺售后返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还有一种解释:售后返租是指开发企业将所售商品房出售给投资者,同时与投资者签订承租协议,并以承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售价款或偿付一定租金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一般情况做售后返租主要是为了回笼资金,不属于非法集资。但是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应当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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