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产假可休国家规定的98天以及地方规定的30天共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女职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15 天;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42 天。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2021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你好,你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成功后,那么在医疗机构确定的停工留薪期内公司照发工资,这个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如果已经超过停工留薪期,则你要疗养只能按照一般的病假工资。
一般工伤认定及鉴定后,如果有残疾你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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