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首先,商品房认购意向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是一个的合同,它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在签订认购书的过程中,在保证认购书中约定的交易实质性条款不得变更的前提下,应依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以及公平原则,对认购意向书未约定事项进行协商,使买卖合同得以顺利签订,否则即构成违约。因此您的行为构成了违约。违反认购意向书约定,拒绝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承担《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律师解析 不是户主签定的拆迁补偿协议部分有效。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户主为房屋所有权人应由户主签定,户主非房屋所有权人应由房屋所有权人签定,户主授权签定的应出具授权委托。
律师解析 已签订购房合同买方反悔,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但是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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