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案件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收到书后多长时间开庭,根据不同具体的情况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只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
1、书上交到后,符合条件的,人民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等。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4、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收到书后多长时间开庭,但是法律对于案件审理的整体时间有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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