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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甘肃省内大病救助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到村(社区)申领《大病救助审批表》;参保人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同时附上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材料。每一笔住院费用只能用于一次救助申请;参保人将《大病救助审批表》、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材料送村(社区)核实并签署意见;村(社区)报送镇(街道)核实并签署意见;镇(街道)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经调查、审核、集体讨论,初步拟定救助对象名单;对拟救助对象的有关情况向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决定救助对象名单,并通过镇(街道)发放救助款。大病救助的核批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全年两次。
省内异处报销比例有在参保地保险比例相同。具体报销比例由参保地社保局限定。需要注意:医保只能在参保交费地使用,省内异处使用需要具体肯定的要求:1,有参保地医院的转诊证明;2,或者在异处因为急诊住院。具有其中之一,才能够进行报销异处就医需要先个人支付全部医疗花费,保存好相关的医院收据、诊断证明。出院后回参保地将上述资料提交社保局进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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