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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空置了两年了,物业费还是要按照全额缴纳吗?包括垃圾清运费

杨** 贵州-铜仁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28 04:08:37 455人阅读

房屋空置了两年了,物业费还是要按照全额缴纳吗?包括垃圾清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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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费的组成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二、物业费收费标准
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二级收费标准
0.7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收费标准
0.4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四级收费标准
0.35元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三、物业费不交的后果
物业费如果很多人长时间不交的话,物业会对没有缴费业主进行,的结果就是补齐物业费。一般情况下,即使是物业本身没有做到位,为了保护物业,免得其他小区效仿,法律也会倾向于物业这边的。至于物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议你用相机、手机等留下时间、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四、什么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五、没住还要交物业费吗
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都不会予以支持。

2020-09-28 04:10:37 回复

物业费是不等同于生活垃圾费的,生活垃圾费是指由保洁人员将垃圾从产生地清扫、收集并运送至垃圾转运站的服务行为所产生的费用;物业费是由各物业公司向住户收取的用于小区公共环境的清扫保洁、设施的维护等方面的支出;而垃圾处理费是指城管环卫部门将垃圾从转运站压缩并运送至垃圾处理场或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物业费是经营性收费,而垃圾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无论谁产生的垃圾最终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所以,垃圾费的征收符合国家倡导的“谁产生,谁付费”的环保原则。

解答如下,
一、物业公司是可以合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的,但价格需由物业和业主共同协商确定。

二、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装修垃圾清运费并不包含在物业费内,物业公司收取装修垃圾管理费是允许的。但装修垃圾清运费没有指导价,应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决定。

三、目前还没有出台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政府指导价,这部分费用执行市场调节,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但是这个空置房是买来后没有人的空置房。虽然你不入住没产生任何费用,但是物业人员帮你打扫公摊的公共卫生和看管房屋之类的,而且物业监管的就是房屋外面的,房屋里面的本来就不涉及,所以应当交物业费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具体的要以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内的约定为主,如果有约定则包括。此外,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是针对服务及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一级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维护,可见,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内容是针对公共部位的共有部分的,不管您是否入驻,物业公司都要照常提供服务,这其中包括您对共有部分所拥有的份额,因此,您应该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法律依据:引用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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