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①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②户口本。
③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可以改名,携带户口本和父母申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根据《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在出生登记中的使用。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三)做好真伪鉴定。《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鉴定工作由申请鉴定的户口登记机关所在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统一受理和反馈。户口登记机关在进行户口登记时,如发现可疑《出生医学证明》,暂不予办理户口登记,将可疑证件送至当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真伪鉴定。当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要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在对证件载体和证件记载信息核查后,当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书面鉴定结果并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如本级无法鉴定的可送至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鉴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发现伪假证件时应当将证件复印件和真伪鉴定书逐级报送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四)加强沟通协作。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级管理、签发机构和户口登记机关。要建立协作机制,定期沟通交流,积极推动两部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查询核对,逐渐实现全国的信息联网和共享,共同做好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启用和管理工作。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按照户籍管理条例,公民更改姓名必须要出示相关证件,向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后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受理你的更改姓名的申请。
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驾驶证,人事档案,退休证,毕业证,学籍档案等等有关证件。
前提是在你这些证件中与你现在户口使用姓名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一致可就不能更改啦
还有一办法就是向户口所在地市局户籍科咨询一下,看能否去公证处对你想要更改的姓名进行公证,然后领取公证处颁发的公证书进行更改。此方法不一定行的通,各地区对这一点要求不太一样,有的进行公证了可以更改,有的不可以更改。一般公证费用在300元左右。
最后一点,更改姓名后的问题。如果你姓名变更了,当地派出所会将你以前姓名变更为曾用名,在户口本上出现,所以也就没必要担心毕业证,结婚证,银行卡之类的问题。比如你叫张三,申请变更为张四,经派出所审查符合规定后,变更姓名为张四,曾用名张三。也就是说张四与张三是同一人,当你办理换发驾驶证或银行卡结婚证之类证明时,相关部门会叫你去派出所出具同属一人的证明,那你拿出户口本或去派出所开一张户籍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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