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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说他没有还手,我想问一下我会有什么事情吗,这样的事情是属于打架斗欧还是寻衅滋事啊,会被判刑吗?

辛* 江苏-徐州 其他咨询 2007.12.11 15:11:03 3856人阅读

前几天,弟弟和别人打架了,起因是对方司机喝酒后架车在一路口处让走在前面的弟弟让路,并开口骂人,弟弟要求其道歉,但司机不但没有道歉还抓住弟弟的衣领开始打弟弟,结果司机头部受伤缝合五针,弟弟左锁骨骨折,当时我也在场,由于怕出什么事情,我在拉架,但是对方现在不告弟弟要告我,他在派出所说他站在那里没动是我们先动手打人并把他打成现在的样子,还说他没有还手,我想问一下我会有什么事情吗?这样的事情是属于打架斗欧还是寻衅滋事啊?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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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2368条

如果需要可以和我们联系:13512564445

2007-12-12 16:36:04 回复
地区:山东-烟台 咨询解答:12679条

协商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007-12-11 15:13:09 回复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相比之下根据案情分析,寻衅滋事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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