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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有什么

赵* 青海-西宁 妇幼权益咨询 2020.09.27 09:24:07 485人阅读

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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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有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易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在校学生校园性侵害使被害学生受到的伤害和影响巨大,除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外,还面临着辍学、转学、厌学等问题。学校对于教职员工教育和管理的松散,学校安全制度的不健全,是导致校园性侵害案频发的直接原因。
2、留守儿童大部分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有效监护和全面保护,在受到侵害后又不能及时告诉亲人,因此成为一部分犯罪人性侵害的“目标”。
3、打工妹/仔那些过早离开校园外出谋求生计的未成年人,同样面临着性侵害的威胁。用人单位提供不安全的住宿环境等因素,容易导致未成年人在打工地受到性侵害,或受操纵成“作案工具”。相关知识: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责任如何承担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三)未成年人遭受第三人的伤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020-09-27 09:2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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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损害赔偿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损害赔偿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遂受害人可以撤案吗 如果公安已经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等情形,否则不会撤案的。即使被害人要求撤案,公安也不会撤,因为刑事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不取决于被害人是否愿意追究,这是国家的公权力。 罪是行为犯,只要对女性实施了行为,即使未遂,公安机关也会立案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需要看被盗物的评估价值还有其他情节。

强奸行为一般要考虑如下情节:是否是未成年人、对方是否是未成年少女、智力程度、人数、次数、双方关系、环境、暴力威胁的程度、是否造成严重伤害、是否取得谅解、是否有前科劣迹等,我本人具有5年公诉人经验,熟知公检法机关办案策略,处理多起类似案件,建议点击头像电话咨询,或者添加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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