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配偶死亡多久可以再婚问题解答如下,
(一)配偶属于自然死亡的,夫妻一方需拿着死亡证明上派出所更改户口本即可,然后就可以在登记结婚即可。
(二)如果配偶一方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办理了相应的程序之后才能办理再婚登记。宣告死亡的程序《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据此,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继承权,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那么怎么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条做出了规定,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同时鉴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之间特殊的人身关系,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又规定了继承权恢复的条件,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果以后确实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丧失了继承权,但是之后如果其确实有悔改表现并且取得了被遗弃人、被虐待人的宽恕可以恢复继承权。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